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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是“进口”又是“世间”:清末民国侦探小说给我们带来的启示与反思 |独家专访

既是“进口”又是“世间”:清末民国侦探小说给我们带来的启示与反思 |独家专访

我给自己定的一个小目标是,用十年左右的时间,初步完成对百年来中国侦探小说发展史的全面研究。当然,中国侦探小说百年的发展史必须放在“世界”的文学文化语境中才能更加清晰地理解和呈现。同时,正如我在《现代性与正义》这本书的“后记”中所说,我对侦探小说的研究并不是为了侦探小说本身,而是以这一类型的文学为中介来审视侦探小说。百年来中国的现代性、革命、理性、正义等一系列重要问题。当然,这里涉及到的问题太大了,我能做的就是尽力而为。

界面文化:您提到民国侦探小说的创作基本上是“古典侦探小说”,没有进入现代侦探小说。它甚至受到早期古典侦探小说作品的影响。您认为中国的侦探小说创作什么时候真正与世界接轨?

詹玉冰:一方面,侦探小说是一种文学输入。比如民国时期,英国的福尔摩斯、法国的亚森·卢平、美国的内卡特(现统一译为“尼克·卡特”),都曾通过文学翻译过。它进入中国,影响了当时中国侦探小说作家的创作中国侦探网,当然也影响了阿加莎·克里斯蒂和埃勒里·奎因后来的作品。 20世纪50年代,我们的反革命小说创作也受到了苏联同类型小说的影响。如今,影响中国推理小说的来源更加丰富,比如来自日本的“社会主义派”或“新派”,来自欧美的“硬核派”或“舒适派”,或者好莱坞电影、美剧、日漫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可以说中国侦探小说一直与世界接轨,只是我们想象和认知的世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不同的。民国时期,由于抗战爆发等各种历史原因,欧美侦探小说在中国的翻译和接受存在一定的时间滞后。

另一方面,在我最近对相关问题的思考中,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可能不存在所谓中国与世界融合的问题,而是中国一直在世界之中。借用王德伟教授近年来最喜欢提到的一个词,就是中国文学的“在世”。简单地说,侦探小说作为一种小说类型和文学形式,一直处于世界各国之间不断传播流通、“文学旅行”、翻译、改写和跨媒体改编的过程中。中国是唯一侦探小说最为流行的国家。世界旅行过程的一部分。

其实我们的侦探小说也可以传播到国外。例如,早在20世纪30年代,日本杂志《新青年》就出版了四本清末民国侦探小说的日文译本。其中一位的作者是后来著名的历史学家吕思勉,他年轻时也写过侦探小说。当然,更有说服力的例子是荷兰汉学家高洛培的《唐狄公案》,这是中国文化元素成功进入欧美侦探小说和流行文化的典型案例。如果我们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待侦探小说的世界历程,或许更有利于打破西方侦探小说传统的“影响论”或者中国与世界融合的相对单一的思维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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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唐代狄公案》

【荷兰】高洛佩 张岭 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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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9年03期 新还是旧,严肃还是流派?二元视觉正在失去效力

界面文化:您认为晚清民国侦探小说作为一种通俗小说,与当时的严肃文学有什么联系?

詹玉冰:这里面包含了一系列有趣的学术历史问题。首先,我们需要分析一组概念。我们现在所谓的严肃文学/通俗文学、或者纯文学/通俗文学的二元区分,其实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发展起来的术语。回到民国时期的文坛,当时构建的一套二元对立的体系就是五四新文学/鸳鸯蝴蝶派文学。侦探小说分为“鸳鸯蝴蝶派”阵营。

侦探小说刚进入中国时,被梁启超等“维新派”翻译推广为“新小说”。当时,在梁启超等人看来,侦探小说、政治小说、科幻小说等都是西方现代小说的类型,这些小说的引进有利于中国的现代化改革和发展。从梁启超、林纾到刘半农、程小青,都曾说过,阅读侦探小说有助于启迪人们的智慧,改革司法制度,提高警察办案效率,增强广大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。他们强调的是侦探小说的作用。 “新”和“有用”的价值。

侦探小说作为“新小说”,“五四”后被归入“鸳鸯蝴蝶派”,成为“老小说”。从实际内容来看,将侦探小说与徐振亚、张恨水等人创作的典型“鸳鸯蝴蝶派”作品归为一类,显然是有问题的。他们之间的差异远远大于共同点。换句话说,所谓“鸳鸯蝴蝶派”在文学上并不具有某种本体论的一致性,而是不断被建构为“五四”新文学的对立面。在这里,他们突出了侦探小说的“古老”、“休闲”和“游戏”方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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