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型案例分析着眼于案例证据的安排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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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型案例分析:案件证据整理 1、案件基本情况:被告人钟某与被害人钟某因木材加工业务发生纠纷,钟某故意报复钟某。 201X年中秋节期间证据调查案例分析,钟某联系被告人吴某,要求吴某到××马鞍乡“教训”钟某。钟某向吴某介绍了钟某及其住处,并出资购买了斧头、水管、口罩等物品。 201年10月16日X月23日中午12时左右,钟某在木材加工厂看到钟某一个人,认为现在正是报仇的好时机深圳侦探收费,于是给当时住在银坑的吴某打电话。吴把事先准备好的斧头等工具拿给钟。确认是钟某某后,他用斧头砍向钟某某的腰部。钟某某本能地反抗,打斗过程中,吴某某的手臂和背部与门发生摩擦(公安机关由此提取了吴某的DNA,发生了本案),吴某随后逃离现场,并将斧头扔进了门上的一个池塘里。马鞍乡打洛村路边。经鉴定,钟某某的伤势为轻伤。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中列出的证据如下:彭月英的报案材料、被害人钟某的面谈笔录、现场勘察和检查工作记录、案件照片以及犯罪嫌疑人钟某、吴某的供述和辩解。检察机关起诉意见所称证据为:证人证言、被害人谈话笔录、现场勘查检查工作记录、案件照片、犯罪嫌疑人钟某、吴某的供述及辩解、鉴定意见等书证。
公诉人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出示以下证据: 1、书证:案件登记表、逮捕经过、刑事判决书、办案指示、常住人口信息、谅解书、协议书等; 2、证人证言; 3、受害人陈述; 4、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; 5、人体伤害程序鉴定意见、DNA鉴定意见; 6、检查笔录、照片以及作为作案工具的斧头; 7. 身份证明笔录。法院判决采用的证据是“案件登记表、斧头物证、侦查机关制作的现场勘验和检查笔录、犯罪摄影照片、现场辨认记录、辨认笔录、逮捕过程、案件情况”。办理情况描述等,酒店住宿登记表、证人证言、受害人陈述、被告人供述、人伤程序鉴定意见、DNA鉴定意见、被告人常住人口信息等,也对被告人钟某及家属进行核实。受害人钟达到赔偿协议并理解他的行为,协议和谅解书证明了这一点。” 2、证据的整理 上述四次公诉人、检察院、法院举证的顺序有所不同。那么证据应该如何整理呢?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:“证据包括: (一)物证; (二)书面证据; (三)证人证言; (四)受害人陈述; 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供述、辩护; (6))鉴定意见; (七)检验、检验、鉴定、调查实验等记录; (八)视听资料、电子数据”,本文仅列出了证据种类。该命令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司法机关必须出示证据。
出示证据时,应当按照由浅入深、由表及里的顺序依次出示证据,以揭示、证明犯罪事实。引用、概括证据的顺序要区分清楚,或者将证据分成几组来证明某一案件的事实,使人们一目了然,掌握事实。聚焦案件的衔接点和关键证据,避免系统混乱,避免将所有物证、书证等混在一起,使简单案件复杂化或复杂案件混淆不清。本案证据应整理如下: 1、现场检查记录; 2、DNA鉴定函、人体损伤程度评估意见;三份鉴定现场记录、现场检查记录、一把斧子、根据被告人供述从池塘中提取的物证、鉴定记录;四、赔偿协议、谅解书(也可以有关人体伤害程度评估意见构成证据);五份酒店住宿登记表;六份受害者的陈述和身份证明笔录;七名证人证词;八名被告人的供述及辩护;以及九项证明累犯的刑事判决。案件登记表、立案决定书、立案通知书、拘留证、拘留通知书、逮捕令、逮捕通知书、取保候审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是否属于证据?如果是证据深圳正规私家侦探,那是什么样的证据呢?是文件证据、证人证词还是受害者陈述?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:“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,都属于证据”。这些法律文件能否证明案件事实?它们只是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合法程序材料。公安机关仅将第一卷纳入《法律文书卷》,第二卷及以后为《证据卷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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